「知道該做自己,但忍不住討好他人」關於二十多歲,你也會有感的女孩心事
二十出頭的時候,對戀愛還不熟捻,你太怕失去對方,因此陷入不能讓他感到不悅的恐懼中,對他百依百順。
文|伊莉莎白.德依
二十多歲時,我不停地在成人的責任感和年輕人的衝動之間掙扎,也經常覺得自己兩邊都做不好。
例如,分租生活應該要很有趣才對,但雖然有時候確實很開心,我卻花費太多時間試圖扮演大人的角色。
當時我有長期交往的男友,他經常來留宿並吃掉分量驚人的食物,所以不久後我不得不把他的消耗量算進餐費裡。那時候料理主廚傑米.奧利佛(Jamie Oliver)正當紅,所以我下定決心要成為擅長料理的人,於是每個週末我都會準備烤肉午餐(Sunday roast),但是通常每一道菜都會加太多鹽和油,因為我誤以為這樣就能為料理增添「地中海風味」。基於自由發揮的精神,有一次我烤了一烤盤的花椰菜,但是從烤箱拿出來後卻顯得乾癟又難看,而且吃起來像是燒焦的青草,這時我才恍然大悟為什麼沒有人這樣料理花椰菜。(推薦閱讀:我要男友,不要巨嬰!《深夜的糟糕戀愛圖鑑》經典老妹厭世語錄)
總括我的二十多歲就是如此:這十年原本就該進行各種嘗試,但有時候從實驗中無法學到什麼,我只覺得悔不當初。然而看看我身邊的人,大家似乎都享受著狂野的時光,透過酒精、藥物和性伴侶做各種實驗,所以我覺得自己也應該仿效,畢竟追隨放蕩不羈潮流的壓力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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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實是,我必須做好我的全職工作。
我很幸運,一畢業就拿到《倫敦標準晚報》(Evening Standard)的工作機會,並負責撰寫「倫敦人日記」(Londoner's Diary)專欄,這個八卦專欄會用尖酸刻薄的口吻報導政治人物、BBC 廣播四台(BBC Radio)主持人和知名小說家的趣聞,而不是報社瞧不起的電視名人,並藉由這種方式偽裝成非八卦專欄。我經常需要因公參加派對,並悄悄靠近我從來沒親眼見過的名人,然後向他們提出無禮的問題,這樣才能寫成隔天報紙上的娛樂花邊新聞。
「噢,聽起來很好玩。」大家知道我的職業之後通常會這麼說,而我會回答:「沒錯,真的很好玩。」接著,為了娛樂效果,我會告訴他們自己在坎城影展見到史蒂芬.佛萊(Stephen Fry),或是有一次我對女星凱特.溫斯蕾(Kate Winslet)說,我的室友會一直重播她在傳記電影中飾演作家艾瑞斯.梅鐸(Iris Murdoch)跳進河裡裸泳的片段(凱特.溫斯蕾看起來相當吃驚,但這不能怪她,畢竟這部令人情緒衰竭的電影是在講述英國最傑出的作家飽受阿茲海默症所苦的時期,裸泳真的不是劇情重點)。
儘管我有機會參加令人驚豔的派對和首映會,也親眼見到許多大人物,但我的工作其實沒有想像中有趣。一方面是因為我天生內向,獨自走進光鮮亮麗的派對之後,我總是單方面認定大家都熟識彼此,只有我不認識任何人,這實在是讓人神經緊繃。每次我都必須事先做足心理準備,用母親的箴言提醒自己,「沒有人會緊盯你不放,那只是你想像出來的」。一入場我就會盡快拿起一杯香檳,以免顯得無所事事,然後躲在牆角,試圖營造出約會對象稍後就會現身的樣子。(延伸閱讀:你擅長的「社交假笑」,可能讓你工作效率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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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們也善良地以為,經常有名人對我提出性邀約。
「剛剛應該全場都很狂野吧。」我的室友這麼說,當時是平日的凌晨兩點,我跌跌撞撞地走進前門,剛從《魔戒》(Lord of the Rings)首映會回到家裡,其實在現場根本不可能突破一身哈比人穿著的噴火矮人防線去接近奧蘭多.布魯(Orlando Bloom)。
「其實沒有啦。」雖然我這麼說了,但大家應該都以為我只是想要盡量低調。事實上,我從來沒有和職場上遇到的人睡過,也沒有任何採訪對象想要約我。也許,有一次是例外。
工作多年之後,有位採訪對象透過電子郵件對我調情。這位知名演員當時正在澳洲的黃金海岸拍戲(顯然是為了大幅減稅),他會在信中講述冗長的軼事,內容是關於他沿著海灘慢跑,他也引用了 / T.S.艾略特(T. S. Eliot)的詩形容自己。後來什麼事都沒發生,畢竟這位男性鉅細靡遺地描述自己的運動習慣,又在同一個句子引用後現代詩句,應該很難產生和他約會的欲望吧。
總之,在派對場合,我就是那種明明面無表情卻意外看起來很傲慢的人。而在擔任「倫敦人日記」專欄記者的時期,這種氣質導致沒有人願意靠近我。(你會喜歡:「不是沒朋友,�是不想和人相處」最邊緣星座 TOP3 ,你上榜了嗎?)
最後,我會注意到看起來很像、但無法確定是否為本人的目標,例如以前曾在偏遠蘇格蘭荒島求生一年的實境秀男星,或者父親是名人並從事建築業的女性網紅。接著我會深吸一口氣,偷偷溜到目標身旁,然後問他們覺得誰會是下一任詹姆士.龐德,或是任何人覺得有新聞價值的問題。
大多數情況下,名人都對我很友善。
我在電影頒獎典禮訪問過皮爾斯.布洛斯南(Pierce Brosnan)夫婦,他們真的非常和藹可親。
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這段往事,雖然我們的整段對話聽起來就像這樣:
我:「皮爾斯,請問一下,你覺得下一任詹姆士.龐德會是誰?」
皮爾斯:「噢,別問我這個問題!」
皮爾斯.布洛斯南的太太:「我喜歡你的晚禮服。」
我:「我的天啊太謝謝你了你人真好。」
其他明星就顯得比較沒耐心,有一場紅地毯首映會舉辦在萊斯特廣場(Leicester Square),一位男演員經過我面前時,我稱讚他的西裝很優雅。
「我是來這裡宣傳電影的,結果你只想問我身上穿了什麼?」他不悅地吐出一字一句。當時我應該要這樣回答才對:「老兄,女演員每次都會被問這種問題,我只是想讓遊戲公平一點而已。」但我沒有這麼做,而是惱怒到漲紅了臉,我覺得深受侮辱,連電影都沒看就離開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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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二十二歲的我對自己或自己的意見都不太有自信,所以很容易因為這種情況而動搖。我的自我認同一點都不踏實,完全是見風轉舵的狀態。在這個年紀,想要討好別人的心態達到了巔峰。和許多年輕女性一樣,我誤以為提升自信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其他人喜歡自己,於是努力地看別人臉色過活。
對於在二十幾歲時歷經一段又一段長期親密關係的人而言,這種心態其實非常符合邏輯。
我經常做出不同程度的妥協,只為了配合另一個人的生活、另一個人的欲望。情況嚴重到當男友問我想去哪裡吃午餐,我會因為無法下決定而僵住,因為我不希望讓他知道我的想法,擔心他其實想去不同的地方。這種情況持續幾年之後,我真的對用餐地點毫無想法,而需要其他人幫忙做決定。
因為急著變成伴侶的另一半,我失去了自己。
本文摘自伊莉莎白.德依的《慶祝失敗:從愛情、工作到生活,我在挫折裡學到的事》。由大好書屋授權原文轉載,欲閱讀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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